不知從何時開始...出現"灰色地帶"這個專有名詞出來...
最近發生的社會案件加上法務部擬定廢除死刑的新聞...
讓我的河道上面一堆這些事情的討論!
這樣的話題整個爆炸開來~
蹦!
以前我一直覺得社會上就應該黑是黑、白是白...哪來的灰色...
不過後來接受一些電影、書籍的洗禮...
感覺好像被催眠,甚至是被迫似的接受有灰色存在的想法...
我認知上的灰色似乎是說一個人由白變黑,改過之後變成灰...
又或者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為環境所逼,只好做壞事...
直到前幾天看了朱大的文章...
我開始在想...灰色會不會是大家講出來的嗎?
朱大︰被害者的人權在哪?
(原來這篇已經很久了...原來台灣吵這個問題吵很久了...)
人權團體說著︰死刑犯也有人權!
那到底被殺害的人有沒有人權?
既然有死刑,那當然是要執行的吧!
如果不想要執行死刑,不就老早就沒有這樣的法律了!
如果人權團體的想法是正確的,為什麼有96%以上的網友都不贊成廢除?
(現在的網友真的管很寬呀~~~XD)
這樣想一想...
還是覺得灰色地帶只能適用在一部分才對!
以現在的國民教育、社會教育...
一個好手好腳的人會不知道殺人在法律上、在道德上都是不對的嗎?
記得之前有個長輩說過...
台灣的法律有很大的漏洞!
卡車司機如果不小心撞到人,公司教他們一定要把對方輾到死為止!不然公司會賠很多...
當時我還小...不懂那是什麼意思...
直到後來才知道...
台灣法律的賠償範圍有兩種︰所受損失(現在)和所失利益(未來)!
如果人沒死,需要賠償的錢就是兩者加起來,所受損失就是身心財物的受損,所失利益就是未來不能工作的部份!
因此如果把人撞到變成植物人,等於說公司要賠人家一輩子!
但是如果人死了,就只需要賠人家所受損失就好!
原來台灣的社會教育是這樣的!
我都不懂為什麼這個漏洞這麼久都還沒補?
我想不只法務部長要下台,連教育部長都要下台了!
不過...我不會去根據什麼道德觀還是宗教的想法去說到底執行死刑應不應該...
我不是哲學家,也不是教徒,更不是人權團體的一份子!
從小讀理科的我...
只會想要用數學簡單的加減去想這個問題...
每個人都應該只有一個生存權!
奪走別人生存權的人...就有兩個生存權了!
既然是奪走別人的...那自己的生存權理當不應該繼續留下來...該還給被害者吧!
其實我不太相信人權團體那一套說法...
說什麼那個誰誰誰殺了人之後真心悔改!
不是我不想相信...是我不敢去相信!
萬一這樣的人沒處死刑改成無期徒刑,甚至後來得到假釋之後住在我家隔壁!
哪怕是他已經很老了...我還是會怕!
更別說萬一哪天我不小心被怎麼樣了...那是不是我要自認倒楣?氣自己太相信別人?
我頂多只能相信沒有殺人的人會改過自新...
那套說殺人的人不會再殺人的說法,我真的吃不下去!
我一直覺得台灣有句諺語雖然講得很淺,可是說得很有道理!
別人ㄟ囝仔死未了!(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到底大家的立足點是站在哪一方上面...
我想只要自己知道了!
至於關於台灣四年沒有執行死刑...
法務部長都應該下台!
很明顯就是法務部長不想要自己身上背一條人命,又或者是社會團體施壓才不簽名!
那些法官還真無奈...明明自己判了死刑...
身為他們上司的法務部長,還不挺他們!
都不知道那個法官是當來做什麼用的?
這樣應該以後都請法務部長去法院審判相關的案件才對!
不然法務部長到底在忙什麼,大家都看不見呀~
(呃...平常很少注意新聞的我看不到...突然覺得自己立足點有點薄弱...)
這是我的超現實無差別吐槽主義!嚴禁護航留言!嗷嗚~
古有一島 不為人所知 故不為外界所染
居民乃人與各獸之混型也 好自由 融於天地之間 皆能相處以和平
然不知何年何月何許人誤入 其與之同化 決攜此返鄉以傳世人
- Feb 02 Tue 2010 11:13
法律上的灰色地帶 v.s 道德上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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